【娛圈醜聞】吳亦凡強姦及聚眾淫亂罪判監13年 附加驅逐出境
娛樂
發布時間: 2022/11/25 16:28
最後更新: 2022/11/26 09:54
據「朝陽法苑」微信公眾號消息,今日(11月25日)上午,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吳亦凡強姦、聚眾淫亂案,對他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,附加驅逐出境;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,數罪併罰,執行有期徒刑13年,並附加驅逐出境。
經審理查明指,被告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,在他的住所內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,強行發生性關係。
美竹得:終於等到了
另外,在2018年7月1日,吳亦凡在住所聯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。
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,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、聚眾淫亂罪,應依法並罰。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、犯罪的性質、情節和危害後果,法庭由此作出上述判決。
同時,因為吳亦凡為加籍華人,故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有派官員旁聽宣判。
據內媒解釋指,吳亦凡要執行完主刑後,再被驅逐出境。
而內地網紅都美竹得知判決消息後,在微博留言:「終於等到了﹗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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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TOPick柴犬出動